欧盟新规下:IVDR与IVDD分类变化
预计欧盟2022年5月26日实施的体外诊断器械新法规2017/746(IVDR),在分类规则上较老法规93/42/EEC(IVDD)作了比较大的变动,我们用下表和大家看一下其中的变化:
IVDD分类(风险由高到低) |
IVDR分类(风险由高到低) |
IVDR指令分类实施规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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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R将次高风险类IVD进一步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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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用于检测是否存在或显露性传播病原体的;
b. 用于检测是否在脑脊液或血液中存在某种高的或可疑的高传播风险的病原体;
c. 用于检测病原体的存在,其报告结果若错误可带来引起个人、胎儿、胚胎或个体的后代死亡或严重残疾的重大风险;
d. 用于女性的产前筛查,确定其对感染原的免疫状况;
e. 用于确定感染性疾病的状态或免疫状态,若其报告结果将会引起患者治疗决定导致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f. 用作伴随诊断;
g. 用于疾病分期,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治疗决定导致危及患者或患者后代生命风险的;
h. 用于癌症的筛查、诊断或分期;
i. 人类基因检测;
j. 用于检测药用产品、物质或生物组分的水平,若其报告结果错误将会引起患者治疗决定导致危及患者后代生命的风险;
k. 对危及生命的疾病或病症患者,进行患者管理;
l. 用于筛查胚胎或胎儿的先天性疾病;
m. 用于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 筛查,未能检测和治疗这些疾病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情况或严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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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测器械(血糖检测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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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R自测器械分解到B类和C类中 |
性能评价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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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R列出了风险最低的几类器械。 |
其他类产品 |
POCT检测器械根据其本身特性进行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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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R法规下大家在分类时遇到什么疑问,欢迎回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