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注册法规|EAEU更新器械临床试验豁免要求
2024年初,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7号决议—新版《医疗器械临床和临床实验室检验(研究)规则》,本决议更新了欧亚经济委员会2016年2月12日第29号旧临床试验规则。新版规则将于2024年7月27日正式生效。
主要更新
1.取消对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进行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要求;
2.澄清伦理委员会可以在医疗组织层面(地方伦理委员会)发挥作用。
何时需要进行人体临床试验?
下面将对第29号决议和第7号决议中关于何时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差异部分做逐一解释:
本次更新中,最关键的法规变化是:如果存在等效医疗器械或相关临床数据,对于风险等级为2b类和3类的医疗器械,人体临床试验将不再是强制;但是如果与等效器械存在差异,仍然需要对差异部分进行人体临床试验。即使是风险等级为1类的医疗器械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