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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卫生部发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出入境管理通函
日期:2020年07月26日
<疫情期间,临时禁止外国人, 印度尼西亚公民有条件和豁免外国人进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的要求>

I. 背景介绍

针对COVID-19的爆发,印度尼西亚政府已经颁布了相关法规,以便对COVID-19采取预防措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和人权部发布了关于临时禁止外国人和可进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的外国人类别的条例。此外,卫生部长还发布了通函,作为针对来自国外的印尼公民和外国公民的卫生规章。

在临时限制和卫生规章可以作为预防COVID-19传播的替代方案的情况下,该法规和通函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和法规

• Regulation of The Minister of Law and Human Rights of Republic Indonesia Number 11 of 2020 regarding Temporary Prohibition of Foreigners from Entering the Territory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MoLHR 11/2020”);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和人权部长关于临时禁止外国人进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的2020年第11号条例(“MoLHR 11/2020”)

• Circular Letter Minister of Health Number HK.02.01/MENKES/332/2020 of 2020 regarding Health Protocol for Handling Return of Indonesian Citizen’s and Arrival of Foreign Citizen  at State and Regional Entrances in Condition of Large-Scale Social Restriction (“CL HK.02.01/MENKES/332/2020”)

• 卫生部部长2020年第HK.02.01/MENKES/332/2020号通告,关于在大规模社会限制的情况下处理印度尼西亚公民返回和外国公民到达国家和地区入口的卫生规章(“CL HK.02.01/MENKES/332/2020”)

II. 总结

由于大流行的COVID-19,根据MoLHR 11/2020的第2条,暂时禁止外国人进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或过境,但是,根据MoLHR 11/2020的第3条第1款,第2条中提到的禁止免于:

a. 持有印度尼西亚临时居留许可证(ITAS)和永久居留许可证(ITAP)的外国人

b. 持外交、公务签证的外国人

c. 持有外交居留证和官方居留证的外国人

d. 提供医疗服务和医疗支持以及食品和人道主义的外国人

e. 运输人员以及

f. 从事国家战略项目的外国人

对于MoLHR 11/2020第3条第1款所述的外国人,可以按照MoLHR 11/2020第3条第2款所述的下列要求进入印度尼西亚领土:

a. 各国卫生当局出具的英文版健康证明;

b. 在没有Covid-19的地区/国家居住14(十四)天的证明;

c. 声明在抵达印尼后自愿配合印尼政府主导进行的14(十四)天的强制隔离的意愿声明函,或进入印尼前将在无确诊病例的第三国停留超过14天的书面材料。

此外,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卫生部长于2020年5月20日发布了关于在大规模社会限制的情况下处理印度尼西亚公民返回和外国人抵达国家和地区入口的卫生规章,以通过实施卫生隔离和健康检查程序防止Covid-19在印度尼西亚进行传播:

(i) 向每一位印度尼西亚公民和外国公民进行社会化,通过进行身体疏远、使用口罩和采用清洁和健康的生活行为来实施预防和控制Covid-19;

(ii) 港口/机场/PLBDN的港口卫生办公室医生在抵达时验证印度尼西亚公民和外国公民的健康证书(英文版),有效期最长为签发之日起7天。

鉴于对印度尼西亚公民和外国公民的操作如下:

印尼公民和外国公民的要求说明

1 印尼公民和外国公民的额外健康检查

a.  会面

b. 温度和症状的检查

c. 氧饱和度检查

d. 快速检测

2 无反应快速检测结果的印度尼西亚公民和外国公民

a. 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b. 带上入口处的健康警示卡(HAC);

c. 可携带COVID-19处理工作队发出的旅行许可证,继续前往始发地或目的地,并要求始终应用卫生规章,包括在旅途中佩戴口罩。到原籍地的旅行可由政府提供便利;

d. 在自己家进行自我隔离14天,身体保持距离,戴口罩。并保持清洁和健康行为/periaku Hidup Bersih dan Sehat(PHBS);

e. 对于印尼公民,健康检查将提交RT / RW,然后转发给当地的Puskesmas,以便在自我检疫期间进行监控;

f. 对于外国公民,在自我隔离期间,应向其所在国的代表提交健康许可证,并转交当地的地区卫生办公室进行监测。

g. 如果外国公民在印度尼西亚没有本国代表,或者在目的地没有代表处,则该外国公民应向目的地的当地港口卫生办公室报告,然后在自我隔离期间转交给县/市卫生局进行监测。


3 印尼公民和外国公民用反应性快速检测结果,进行RT-PCR检测

a. 如果无法在入口处采集用于RT-PCR检测的样本,则卫生工作者可在进入检疫机构/设施时提取样本,并将样本送至当地进行RT-PCR检测的实验室或卫生机构;

b. 如果发现COVID-19 RT-PCR检测结果为阴性,并且健康检查中未发现疾病和/或危险因素,他们可以按照第2条的规定继续前往始发地或目的地;

c. 如果获得阳性的COVID-19 RT-PCR结果:

1) 对于印度尼西亚公民,在当地根据患者在额外检查时的健康状况进行自我隔离或转诊急救医院/转诊医院,遵循部长发布的《2019年冠状病毒病防治指南》(COVlD-19)的规定;

2) 对于患有合并症或发烧症状和/或呼吸系统疾病症状的外国公民,他们必须转诊到当地执行传染病的急诊医院;

3) 对无合并症或无发热症状和/或呼吸系统疾病症状的外国公民,在检疫地点/设施进行检疫。

III.  结语

基于上述解释,我们建议允许进入印尼的印尼公民和外国公民遵守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的所有健康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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